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2021年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学校专家评审,2021年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立项10项重点项目、16项普通项目。现公布项目名单(附件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加强管理,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一、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福建省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本科生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动贵重科研仪器和优质实验资源共享共用,促进我校一流学科交叉和科教融合。要以开放创新基金项目为抓手,着力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二、要强化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学校对开放创新基金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各学院要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必要场所、设备等条件支持,严抓实施质量,培育项目成果。项目组学生要遵从指导教师的安排和指导,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和项目研究。
三、项目经费的管理要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序时完成,12月20日前,项目支出预算应执行完毕。
四、开放创新基金资助下发表的科研论文和专利,必须注明“本项目由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编号:****)”字样(Project *** supported by the Open Innovation Fund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ts of Xiamen University)。发表时如获国家级大创项目立项,须同时标注“获厦门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项目编号:****)”,英文标注为:Project *** supported by XMU Training Program of Innovation and Enterpreneurship for Undergraduates。
五、各项目应按要求填写《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承诺书》(附件2),交学院存档,学院凭项目预算和承诺书报销项目经费。联系人:杨炎,电话:2181651,邮箱:jwccxw@xmu.edu.cn。
附件:1.2021年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2.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承诺书
附件1:2021年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立项名单.pdf
附件2:厦门大学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承诺书.pdf
厦门大学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