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暂行)》(厦大教﹝2023﹞63号)规定要求,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各本科教学实验室、实践基地、实训基地、科创空间及对本科生开放的科研实验室均可以学院为单位进行申报。
二、 申报注意事项
1. 申报项目按照实施内容可分为五类:学生自主设计项目、科研训练项目、产业命题项目、开放实验项目、学业竞赛项目(项目分类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1)。
2. 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培养方案外项目,课内实验项目不得申报。
3. 申报项目应具有稳定开设的场地、人员及设备条件,项目实施内容丰富、预期目标明确且有可落地执行的实施方案。
4. 申报项目学时数一般以16-64学时为宜,参与人数应控制在30人以内。
5. 拔尖学生贵重实验仪器设备开放创新基金项目等各类开放项目也应纳入实验室开放项目统一管理。
三、 申报流程
申报项目须填写《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开放项目申请表》(附件2)报项目所属学院审批,各学院于2023年10月8日前完成项目筛选与审核,并将项目汇总表(附件3)和各项目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纸质版报送 至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
联系人:刘辉,电话:2182254;
材料提交邮箱:jwcsdk@xmu.edu.cn
教务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