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高校申报说明》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与条件
教师/学生须登录指定网址(http://cxhz.hep.com.cn )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二. 申报注意事项
1.高校教师/学生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检索项目。
2.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可点击“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等查看企业项目指南,并可在企业项目指南页面下载企业项目申报书。确定申报意向后,点击“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的“申请”按钮填写项目申请表单。在“项目申请表单”页面,填写相关内容后请及时保存,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按钮提交项目申请。已保存但未提交的项目可在“产学合作”-“管理项目申请”的“待办”列表中查看(如项目未显示,请点击“刷新”按钮)。
3.“项目负责人”默认为当前登录用户,请确保“项目申请表单”页面中的“项目负责人”与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每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仅限一人。请勿代替他人申报,以免影响立项结果。
4.每位申请人仅允许有3项在研项目(不包含未立项项目和已结题项目),且每年最多申报3个项目,超过申报数量的项目不予立项。
5.项目申报后,请及时关注高校和企业审核进展。企业审核通过的项目,应及时与企业应签署合作协议,明确项目内容、资助形式及时间、预期成果、项目周期和验收标准等事项。推荐使用项目提供的合作协议模板(“项目合作协议”页面或“产学合作—常用文件下载”页面下载项目协议模板),协议模板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如另行拟定合作协议,须涵盖协议模板所列主要内容。合作协议由项目负责人上传至项目平台,并须经企业确认。请及时关注协议确认进度,以免影响项目立项。
三. 工作安排
1.积极申报。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认可立项的项目。请各学院加强组织和宣传,动员更多教师与学生积极参与,经教育部确认立项的项目,学校将认定为省级教改项目,能够积极引入校外优质项目和资源,推进产教融合,提升本科教学人才培养质量的,学校将根据相关办法优先推荐立项为本科教学开放项目。
2.时间安排。自即日起高校教师/学生均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
8月31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3年第一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前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纳入2022年第二批立项名单审核与发布。
10月15日后在平台内完成协议确认的项目,将不纳入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
3.联系人:刘辉,电话:0592-2182254,邮箱:liuh920@xmu.edu.cn。
附件:
1.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模板
2.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合作协议模板
教务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