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学校有关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工作安排,现组织2021年度项目检查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要求
1.要从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效益目标实现情况、实验室制度与环境建设情况、经费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项目建设工作总结。要对项目内容的修改、调整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要分析项目的建设对于实验教学与改革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提炼标志性成果;要总结项目建设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提出切实有效的工作建议。工作总结要力求内容全面、数据翔实。
2.要开展仪器设备自查验收工作,逐一核查仪器设备到位、入库及运行情况,逐项登记设备号、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总价、安装地点、管理单位、管理人等信息;制作、张贴《2021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仪器设备标签,标签制作及张贴要求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月27日,各相关学院根据检查验收要求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完成《2021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验收报告》(见附件2)。
2.学校将于3月中旬组织校内专家对2021年度项目进行验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6月-7月接受教育部、财政部专家组检查验收,验收情况将作为下年度计划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其它事项
《2021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验收报告》的纸质材料请于2月28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liuh920@xmu.edu.cn,联系人:刘辉,电话:2182254。
附件:
附件材料.rar
教务处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