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构建完善的校院两级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促进党政管理干部、教学督导、课程组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情况,及时解决教学工作实际问题,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请各单位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党政管理干部听课
校级党政领导,机关部处、院系党政领导及管理干部按照《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制度(2022年修订)》要求开展听课。校级党政领导每学年至少听课4次,其中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1课时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务处领导干部每学年至少听课12次,其他职能部门领导每学年至少听课6次;学院党政领导干部每学年至少听课12次;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干部在一个任期内对所有授课教师做到听课全覆盖;职能部门及学院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次数要求由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辅导员听课次数由学生工作部(处)确定。
二、加强教学督查督导
组织学校、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通过巡视、听课、座谈、查阅档案、研讨、调研等方式,开展对本科教学的检查、监督、指导、评估、咨询等工作。其中校级督导由教务处组织开展工作,学院督导由各学院组织开展工作。
三、持续推进课程组建设
按照《厦门大学教学课程组管理办法》要求,课程组每长学期开展教学观摩、集体备课、业务学习、教学研究、教学交流、课程思政专题研讨等教学学术活动不少于 3 次。每长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2次,听课应覆盖课程组全部课程。每学期应检查1次教学档案。每长学期应召开至少1次学生座谈会。各学院应做好本单位课程组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积极探索信息化时代新型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推进虚拟教研室建设,抓好创新教研形态、加强教学研究、共建优质资源、开展教师培训等重点建设任务。
四、全面检查本科教学档案
按照《厦门大学本科课程档案管理规定(2019年修订)》要求开展课程档案和课程试卷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督促教师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课程教学相关材料,完善课程档案建设及督查机制。
五、开展本科课程教学评价
本科课程按照《关于试行新本科课程教学评价机制的通知》要求开展教学评价。每门次课程至少开展3次学生形成性评价,学院和教师应根据学校测评安排做好学生组织工作,及时根据评价反馈,优化课堂教学,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实效。对于课程教学评价后 15%的课程,授课单位应当充分发挥教学课程组等作用,帮助教师改进教学,必要时组织教师参加相关教学培训。
六、其他
1.为便于师生开展听课、教学评价,提高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厦大智慧教务微信小程序提供课程检索、听课记录填写、教学评价等功能,具体关注教务处公众号,选择“教在厦大”的智慧教务,公众号二维码具体如下:
请机关部处、院系党政领导和管理干部、辅导员、教学督导、课程组、教师通过智慧教务微信小程序开展相关工作,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1。校级党政领导听课记录表(附件2,纸质或电子扫描件)需于2023年1月16日前送教务处存档。
联系人:赖瑶,联系电话:2182250,邮箱:laiyao0519@xmu.edu.cn。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强化“以生为本、成果导向、持续改进”质量保障理念,完善质量保障闭环体系,构建卓越的教学质量文化。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开展情况,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总结(附件5,纸质或电子扫描件)需于2023年1月16日前送教务处存档。联系人:杨建波、卢婧,联系电话:2181813,邮箱:jwczlk@xmu.edu.cn。
附件:1.厦大智慧教务微信小程序听课操作指南
2.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记录表
3. 厦门大学课程档案评议表
4. 厦门大学课程试卷评议表
5. 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本科教学质量保障工作总结模板
(附件详见学校OA系统)
教务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