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学校拟从2021届开始试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制度。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及范围
各学院应针对2021届毕业生抽检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原则上应覆盖到各专业类。
二、检查重点
重点考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各学院可结合学科特点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
三、抽检程序
各学院将抽检的每篇论文送3位校外同行专家评议。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抽检毕业论文(设计)被认定为合格的方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四、结果反馈与使用
各学院应于答辩前将抽检信息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各学院应组织被抽检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学生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并进一步完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和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抽检办法,抽检结果将影响招生计划、学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等;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王雪燕,wangxueyan@xmu.edu.cn,2182251。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情况表.xls
教务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