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选派本科生2025-2026学年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及我校与相关高校交流培养本科生协议,2025-2026学年我校共选派26名本科生前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其中,中国政法大学18名、吉林大学6名、山东大学2名,派出名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做好学生行前教育工作。学院应教育学生在交流期间遵守对方学校的规章制度,并在合乎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与该校其他学生相同的权利,如食宿安排、图书资料借阅、学生证发放等。
2.做好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学院应在学生派出前,对学生在外交流学习进行必要的指导,要求学生修读对方高校与本专业培养方案相对应的课程;鼓励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选修对方高校的特色课程;指导辅修专业在读学生向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办理停学手续,交流结束返校后继续修读。
3.做好学生学籍异动手续的指导和审核工作。学院应指导学生在离校前办理好保留学籍和离校手续,交流结束返校后办理复学和到校手续,并及时完成审核工作。
4.做好学生缴交费用指导工作。学院指导学生按我校规定标准在我校交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交纳住宿费。
5.做好学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学院应在学生交流结束后,根据对方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及我校规定,指导学生完成交流生学分认定与转换工作。
附件:2025-2026学年厦门大学派往境内高校交流本科生名单
教务处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