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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3日 09:47

各学院、直属系: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监控,根据《中共厦门大学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学风提升计划的工作方案》《厦门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警说明

(一)预警对象

预警对象为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在校交流生。

(二)预警等级与标准

学业预警分为三级,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依据对学生入学至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主修课程已修得学分的审核结果,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相应等级的预警:

1.一级学业预警在学期间累计获得的学分数占所修总学分数90%及以上,但未达100%。

2.二级学业预警在学期间累计获得的学分数占所修总学分数50%及以上,但未达90%。

3.三级学业预警在学期间累计获得的学分数占所修总学分数未达到50%

对于学业成绩达到《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三十四条应予退学处理情况的学生,学院应做好退学警示工作。

学生在警示期按所修专业、所在年级的正常教学进度,在学期间主修课程累计获得的学分数占所修总学分数达100%,予以解除学业预警处理。

二、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一)初步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37日前)

各单位教学秘书在教务服务平台(https://jw.xmu.edu.cn/)“学业预警模块”计算并核对学生学分修读情况,初步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和解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二)指导学生核对学业预警等级(314日前)

各单位发布学生学业预警初步核查情况,指导学生登录教务服务平台“学业预警模块”进行学业预警情况确认。学生需根据核对情况选择“确认无误”或“有误反馈”。

(三)最终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321日前)

各单位根据学生反馈情况最终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和解除学业预警学生名单,经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四)报送开通学业预警结果查询权限名单(321日前)

为更好推进学业预警学生学业指导工作,“学业预警模块”的“预警结果查询”权限可向单位本科生学业预警小组成员开放。

(五)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328日前)

各单位在“学业预警模块”打印《学业预警通知单》,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告知学生相应的预警等级,由被预警学生本人确认后签字。

(六)警示谈话(328日前)

各单位在“学业预警模块”打印《学业预警学生跟踪记录表》,指定专人与被预警学生谈话,落实相关要求,确保班主任、辅导员与学生谈话100%全覆盖,了解学生学习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协助其制定解决方案和学习计划,并做好谈话记录,留档备查。

(七)通知家长(328日前)

对二级学业预警及以上的学生,各单位向学生家长寄发学业预警通知单(含退学警示书,教务处主页下载),并留存邮寄证明或其他通讯书面记录;各单位还应以电话或面谈形式告知家长预警情况,提醒其配合学校督促学生完成学业,并做好记录。

三、学业提升工作

各单位应对学业预警学生的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指定专人作为学业预警学生的联系人,检查预警学生学习情况,督促其提高学习质量,并做好跟踪记录。同时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的存档工作。

各单位应多措并举、多元助力,对学业预警学生实施动态管理,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分析查找原因,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有效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32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含电子版、盖章扫描件)至邮箱xjfwk@xmu.edu.cn。

1.学院(直属系)学业预警和学业预警解除本科生名单》(附件1

2.《学院(直属系)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小组名单》(附件2)(若有变更请提交最新名单,若无变更请说明)


附件: 1.学院(直属系)学业预警和学业预警解除本科生名单

 2.学院(直属系)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小组名单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