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学籍学务
关于选派本科生2023-2024学年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8日 08:58

各学院直属系

根据我校与相关高校交流培养本科生协议,2023-2024学年我校将从20212022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到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2021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身心健康;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和学校纪律处分记录。

二、交流计划

我校与山东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的交流时间为一学年(20239-20247月),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为一学期(20239-20242月)。具体的交流高校、交流时间、选派对象、选派专业要求及选派名额等见附件1相关高校本科生交流专业见附件2-6有关交流高校的具体情况、专业特色和培养方案,请通知学生登录相关高校网页查询。

三、选拔流程

学生报名

请各学院直属系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报名学生需于51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至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提交电子版至学院教学秘书指定的邮箱:

1.《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见附件7):纸质版、电子版。

2.中文成绩单:复印件、扫描电子版。

3.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标准详见附件8):纸质照片3张(纸质照片背面请注明学生姓名+申请高校名称)、同版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命名为学生姓名+申请高校名称)。

4.《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见附件9):电子版。

学院直属系推荐

请各学院直属系在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择优选拔合适人选,于515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学生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以及《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学院签字盖章)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学籍服务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jfwk@xmu.edu.cn

(三)学校审核

学校审核派出境内高校交流的本科生情况,公布派出名单。

四、注意事项

交流须知

学生在向学院直属系提出交流培养申请前,应认真学习《厦门大学本科生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厦大教〔202223 号)和学院相关制度,充分考虑交流学习对个人绩点、学业奖学金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等方面的影响,合理进行个人发展规划。入选参加交流的学生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得随意中途退出交流项目

费用缴纳

双方互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交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交纳住宿费。

手续办理

教务处将在本学期结束前统一发放交流学校寄回的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本期选派的交流学生,在本学期离校前应办理好保留学籍和离校手续。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同学,应当事先向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办理缓修手续,回校后再继续修读(可能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才能修完辅修课程)。交流结束后应在注册前办理复学手续。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2189423


附件: 1. 2023-2024学年厦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高校交流计划

2.山东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3.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4.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5.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6.吉林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7.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

8.学生证照片标准

9.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


 教务处                                        

  202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