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本科生2022-2023学年
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相关高校交流培养本科生协议,2022-2023学年我校将从2020、2021级本科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到国内合作高校交流学习。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际交流是我校教学改革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参与校际交流活动,学生获得“第二校园”学习的重要经历。学生在向学院提出交流培养申请前,应认真学习《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实施办法(修订)》(厦大教〔2014〕18 号)和学院相关制度,充分考虑交流学习对个人绩点、学业奖学金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等方面的影响,合理进行个人发展规划。入选参加交流的学生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得随意中途退出交流项目。如受疫情影响需终止交流,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二、选派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2020、2021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身心健康;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和学校纪律处分记录。
三、交流计划。我校与大连理工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的交流时间为一学年(2022年9月-2023年7月),中国政法大学为一学期(2022年9月-2023年2月)。具体的交流高校、交流时间、选派对象、选派专业要求及选派名额等见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见附件2,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见附件3。有关交流高校的具体情况、专业特色和培养方案,请通知学生登录相关高校网页查询。
四、学生报名。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报名学生需于5月2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至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提交电子版至学院教学秘书指定的邮箱:
1.《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见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
2.中文成绩单:复印件、扫描电子版。
3.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标准详见附件5):纸质照片3张(纸质照片背面请注明“学生姓名+申请高校名称”)、同版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命名为“学生姓名+申请高校名称”)。
4.《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见附件6):电子版。
五、学院推荐。请各学院在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择优选拔合适人选,于5月25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学生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以及《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学院签字盖章)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学籍服务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jfwk@xmu.edu.cn。
六、费用缴纳。双方互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交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交纳住宿费。
七、手续办理。教务处将在本学期结束前统一发放交流学校寄回的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本期选派的交流学生,在本学期离校前应办理好保留学籍和离校手续。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同学,应当事先向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办理缓修手续,回校后再继续修读(可能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才能修完辅修课程)。交流结束后应在注册前办理复学手续。
八、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籍服务科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2130、0592-2186513。
附件: 1.厦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高校交流计划
2.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3.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交流专业
4.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
表
5.学生证照片标准
6.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
通知及附件:
关于选派本科生2022-2023学年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zip
教务处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