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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学业预警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0:00

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学业预警机制的通知

 

各学院:

为加强学风建设,严格本科生学习过程管理,促进学业管理由事后处理型事前事中预防型转变,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17]67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学业预警机制。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工作要求

为精细做好学业管理工作,学院应成立本科生学业预警小组。本科生学业预警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教学秘书、辅导员、班主任、本科生导师等人员组成,每学期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状况和学业完成情况,对学业可能或已经存在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业预警,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并有针对性地采取补救和帮扶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学业预警等级

根据《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学分数的比例,学业预警分为级,按预警程度由低到高依次为:一级学业预警、二级学业预警。其中: 

1.一级学业预警的对象为一学期获得的学分数占选课学分90%以上,但未达100%学业可能或已经存在一定困难的学生。

2.二级学业预警的对象为一学期获得的学分数占选课学分50%以上,但未达90%学业已经存在较大困难的学生。

已被学业预警的学生,通过努力学习,达到解除预警的要求后,学院解除学业预警处理。   

三、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做好学期学业审查工作。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在每学期开学初采用学生自查与学院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院各年级各专业学生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学业审查。

 2.学院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及学业预警解除学生名单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向学院党政联席会汇报所负责学生的学业审查整体情况,以及达到不同等级学业预警标准的学生名单、学业预警可予解除的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确定学院不同等级学业预警的学生名单以及学业预警解除的学生名单。

3.学院发放相关通知单。学院对学业预警学生逐一发放《厦门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对学业预警解除的学生逐一发放《厦门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解除通知单》(附件2)。请学院务必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告知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和目前学生学业状况。

4.做好学业帮扶工作。学院应多措并举、多元助力,对学业预警学生实施动态管理,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分析查找原因,做好思想工作和心理疏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有效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5.做好学业预警学生跟踪工作。各学院应对学业预警学生的情况进行定期跟踪,做好谈话教育记录,指定专人作为学业预警学生的联系人,并填写《厦门大学学业预警学生跟踪记录表》(见附件3)。同时请做好本科生学业监控管理相关信息(如学院学业预警通知单、跟踪记录表等)的存档工作。

6.学业预警材料报备。学院须在开学两个月内将学业预警工作情况报教务处学务科备案,含学业预警学生和学业预警解除学生名单(见附件4)、配套工作文件扫描件等。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按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或修订《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办法须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学业预警标准、实施预警的工作程序帮扶举措、档案管理、达到退学条件后的处理等,并于610前将《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电子版和《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5)发送邮箱ganyajuan@xmu.edu.cn,纸质版经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学务科。联系人:甘雅娟

 

附件:  1.厦门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通知单

2.厦门大学本科生学业预警解除通知单

3.厦门大学本科学业预警学生跟踪记录表

4.学院本科学业预警和学业预警解除学生名单

5.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小组成员名单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1年510


通知及附件详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学业预警机制的通知(含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