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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7日 00:00

关于选派本科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

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交换学习项目合作协议书,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我校继续选派本科生前往中国政法大学交流学习。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际交流是我校教学改革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参与校际交流活动,学生获得“第二校园”学习的重要经历。学生在向学院提出交流培养申请前,应认真学习《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实施办法(修订)》(厦大教〔2014〕18 号)和学院相关制度,充分考虑到参与交流学习可能对个人绩点、学业奖学金评定、推荐免试研究生等事宜产生影响,合理进行个人发展规划。入选参加交流的学生,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不得随意中途退出交流项目。如受疫情影响需终止交流,教务处将另行通知。

二、选派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2019、2020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身心健康;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记录,无学校纪律处分记录。

三、交流对象、交流时间及交流名额等见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的交流时间为一学期(2022年2月-2022年7月),有关中国政法大学的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请同学们登录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查询(http://jwc.cupl.edu.cn/jxyj/pyfa.htm)。

四、学生报名。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自愿报名。报名学生11月2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至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提交电子版至学院教学秘书指定的邮箱:

1.《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

2.中文成绩单复印件、扫描电子版。

3.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标准详见附件3):纸质照片3张(纸质照片背面请注明“学生姓名+申请高校名称”)、同版证件照电子照片命名为“学生姓名+申请高校名称”)。

4.《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见附件4):电子版

五、学院推荐。请各学院在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择优选拔合适人选,于11月26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学生所提交的纸质材料以及《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学院签字盖章)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学务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ixiaoya@xmu.edu.cn。

六、费用缴纳。双方互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交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交纳住宿费。

七、手续办理。教务处将在本学期结束前统一发放交流学校寄回的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本期选派的交流学生,在本学期离校前应办理好保留学籍和离校手续。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同学,应当事先向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办理缓修手续,回校后再继续修读(可能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才能修完辅修课程)。交流结束后应在注册前办理复学手续。

八、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务科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2130。

附件: 1.厦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高校交流计划

2.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

3.学生证照片标准

4.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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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