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获得学位证明
证明开具说明: 1. 适用于7月底获得毕业证书,拟9月份获得学位证书的学生
2.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字并盖学院公章
3. 教务处审核盖章
预计获得学位证明(供本科生答辩后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前证明使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