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要求,2016年起,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以下简称“修购专项”)支出按新的管理方式运行,所有项目都将纳入项目库管理,申报和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必须从项目库中选取,非项目库项目不得编入预算,不得申请经费。入库项目原则上均应经过评审,要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明确的实施期限、合理的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等。为做好项目库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修购专项:2016-2018年度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
申报项目预算年份:2016-2018年。各申报单位在科学论证、分析现状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建设周期(1-3年),申报项目周期内建设总需求和专项资金需求计划(1-3年)。重大项目建设周期可为5年。
二、项目库建设要求
1.项目基本信息(见附件1-附表1):包括所属一级项目、项目名称、项目代码、科目代码、基建属性、项目周期、负责人等。
2.项目立项依据及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及可行性(见附件1-附表2):立项依据要充分合理,项目建设的内容要完整、全面。实施方案要详细、具体、可操作、具备执行条件(人员、资金、基础条件等)。
3.项目支出计划(见附件1-附表3):按项目周期分年度填写,例如2016年度项目、项目周期为2年,则需填写2016、2017年项目支出计划。2016年支出计划即为当年申请的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数。项目支出计划需分年度提供支出计划预算依据、修购专项设备购置项目概算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
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见附件1-附表4):所有项目都要设置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不得纳入项目库管理,也不能申请安排预算。绩效目标是项目评审的要点,也是项目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因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需按照项目周期分年度填写。
三、时间安排
项目库是评审的重要依据,7月初教育部将对高校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纳入财政部三年项目库。根据学校安排,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7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纸质版(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交至实验与电教管理科,联系人:杨建波,联系电话:2182254。
附件1 项目库信息.xls
附件2 中央修购专项设备购置项目评审意见表.xls
教务处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