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0:00

关于开展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升学生实践创新能力,总结我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等项目建设情况,根据项目建设工作安排,现开展建设项目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 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国家级、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3. 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2. 项目建设进展、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3. 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推广效应;

4. 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 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1. 各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填写项目检查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

2. 各项目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项目总结报告(附件3)并提供支撑数据(附件4)、支撑材料。总结报告要反映项目基本情况(含建设内容、配套文件、经费投入等),实施成效、主要经验,重点突出改革亮点、改革特色、取得的标志性成果以及在项目引领下本科教学改革取得的新突破。报告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措施,明确下一阶段实施方案。报告限5000字以内,力求文字简明、数据准确,亮点突出,特色鲜明。

除报告外,各项目还应提供相应的支撑数据,并尽可能提供体现教学改革成果的照片、图片、网址、新闻报道、学生感言、精彩故事等电子材料。需要建设网站的项目,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还应提供项目网站链接。

3. 学院审核各项目自查结果,确保项目检查登记表、总结报告、支撑数据、支撑材料真实

4. 学校在项目自查、学院审核基础上组织审核,并根据项目检查情况划拨后续建设经费。

四、时间安排

429日前,完成项目自查及学院审核工作,并提交相关材料。学院材料汇总后发送到jwcsdk@xmu.edu.cn, 联系人:钟杰、杨建波2182254


附件:1. 项目名单

2. 项目检查登记表

3. 项目总结报告格式

4. 项目总结报告支撑数据



教务处

201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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