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届第二批
本科毕业生学位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2016)厦大教(2016)10号),及《关于组织2016届7月份第二批本科毕业审查工作的通知》((2016)厦大教71号),现将第二批毕业
生学位审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审核时间安排
1. 学院学位审查:9月8日-16日
2. 材料上报:9月19日
二、学位审查与工作安排
1.审查对象
(1)于2015-2016学年第三学期(短学期)毕业的学生;
(2)于2015-2016学年第三学期(短学期)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的学生;
(3)2015年结业已于2016年第二批换发毕业证的学生。
2.审查内容
审查学位授予情况。在审查时,各单位应特别注意:本年度第二批毕业审查已于7月31日前完成,本次学位审查根据7月份毕业名单进行(辅修学位审查根据7月份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名单进行)。
3.报送材料
根据《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大教(2016)10号),具体包括:
(1)(主修)毕业审查登记表(含毕业、学位、结业、肄业、延长在校年限的学生名单)
(2)辅修审查登记表(含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名单、获辅修学位证书名单、延长在校年限学生名单)
(3)厦门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名单审查表
(4)2016届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本科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报送材料除第(3)(4)项外,其余各项均在教务管理系统逐一确认名单,并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后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19日前报教务处学务科,教务处汇总材料后正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名单审查表.xls
附件2.厦门大学本科结业生换证登记表.doc
附件3.厦门大学2016届因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本科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关于2016年第二批毕业生学位审查的重要提示.doc
教务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