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届第二批本科毕业生学位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12日 00:00

关于组织2016届第二批

本科毕业生学位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2016)厦大教(201610号),及《关于组织20167月份第二批本科毕业审查工作的通知》((2016)厦大教71号),现将第二批毕业

生学位审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审核时间安排

1. 学院学位审查:98-16

2. 材料上报:919

二、学位审查与工作安排

1.审查对象

1)于2015-2016学年第三学期(短学期)毕业的学生;

2)于2015-2016学年第三学期(短学期)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的学生;

32015年结业已于2016年第二批换发毕业证的学生。

2.审查内容

审查学位授予情况。在审查时,各单位应特别注意:本年度第二批毕业审查已于731日前完成,本次学位审查根据7月份毕业名单进行(辅修学位审查根据7月份获得辅修专业证书名单进行)。

3.报送材料

根据《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厦大教(201610号),具体包括:

1)(主修)毕业审查登记表(含毕业、学位、结业、肄业、延长在校年限的学生名单)

2)辅修审查登记表(含颁发辅修专业证书学生名单、获辅修学位证书名单、延长在校年限学生名单)

3)厦门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名单审查表

42016届受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本科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报送材料除第(3)(4项外,其余各项均在教务管理系统逐一确认名单,并由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后主席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19日前报教务处学务科,教务处汇总材料后正式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汇报。

  

附件:附件1.厦门大学结业生申请换证名单审查表.xls

附件2.厦门大学本科结业生换证登记表.doc

附件3.厦门大学2016届因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本科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关于2016年第二批毕业生学位审查的重要提示.doc


  


                                       教务处

                                     201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