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校区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思明校区本科公共课教师在翔安校区上课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014) 厦大教38号]第三条规定,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6日前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的考勤统计表(统计时间为2016年9月11日-2017年1月14日)交到教务处,以便发放翔安校区工作补贴。
考勤统计表纸质版经教学秘书和分管教学院领导确认签字盖章后,思明校区交至教学科何晶(2182251),翔安校区交至教务办翁挺(2886238),电子版发送至wt@xmu.edu.cn。纸质版和电子表内容请务必保持一致。
附件1:翔安校区考勤统计表(教师).xls
厦门大学教务处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