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中央修购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10号)精神(附件1), 2016年 “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即“中央修购专项”)需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自评采用打分评价的形式,得分根据定量指标、定性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定。对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原因应进行逐条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请各相关学院对照项目申报书和预定 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对应填报年度实际完成值,完成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绩效自评要实事求是, 确保数据准确、分值合理、结果客观,严禁刻意抬高分数、弄虚作假。
二、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各相关学院要对2016年度中央修购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包括项目具体开展情况、项目管理和绩效情况、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内容。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总结(附件3、4)要求内容全面、数据详实、突出特色;反映问题真实客观,提出建议针对性强。
三、其它事项
2016年度中央修购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2)和绩效自评工作总结(附件3、4)的纸质材料经学院签章后请于2017年1月16日前报送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电子文档发送至:jwcsdk@xmu.edu.cn,联系人:杨建波,电话:2182254。
附件:1.教育部《关于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7】10号)
2. 2016年度中央修购专项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支出绩效自评表
3.2016年度中央修购专项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结
4. 2016年度中央修购专项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结支撑数据
教务处
2017年1月10日
附件1 关于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3 2016年度中央修购专项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结.doc
附件4 2016年度中央修购专项教学实验室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总结支撑数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