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公寓办通知】关于思明校区2017年延期毕业本科生申请住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9日 00:00

关于思明校区2017年延期毕业本科生申请住宿的通知

各位延期毕业本科生:在延期期间,如果您需要申请延期住宿,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对象:截止201769由教务处向公寓办提供的延期毕业本科生名单内的学生。(未在教务处提供名单内视为放弃申请,学校不再受理您的延期住宿申请)

二、申请时间:613日至614日(每天9:00-17:00

三、申请方式:

1、请登录学生事务大厅http://service.xmu.edu.cn/ ,选择【常用事务】下的< 公寓入退调申请>进入后台。

2、选择【首页】公寓业务下的< 延毕生入住>,按步骤进行申请。

3、请于616后登录学生事务大厅查看申请结果(同上步骤)。

四、入住延期宿舍办理手续时间:62590017:00

五、办理流程

1、退宿:学生需于6259:0015:00期间到原住楼栋及所在物业管理站办理退宿手续,领取《学生宿舍家具清点单》。

2、入住:请本人,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或一卡通)、一张一寸照片及家具清点单于625900—1700到新住宿楼栋及所属园区的物业管理站办理入住手续。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各楼栋所属物业管理站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一览表详见《思明校区2017年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及联系方式》)

六、相关说明

1、安排在原宿舍的学生可直接继续住在原宿舍。

2、对于逾期未按照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学校将视其自动放弃延期住宿,不再为其提供延期住宿床位。

3 622—625日,学生可继续在原宿舍居住,2515:00以后,原宿舍将停电检修,同时,学生原宿舍的门禁权限将终止。

4、床位仅供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将依照学校相关住宿管理规定,取消本人就读期间的住宿资格。

5、按照学校本科学制4-6年的规定,在学生公寓住宿已满6年的本科生,20177月后学校不再提供住宿。

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学生工作办公室

后勤集团学生公寓与环境服务中心

20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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