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规范培养方案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认真核查教务系统2013级(五年制)、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还未维护系统培养方案的,请尽快提交审核。
二、2015级(含)之后的培养方案在其他教学环节新增《创新实践》必修课程,2学分。
三、此次核查时间为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7月31日,此后学校将关闭系统培养方案维护权限。
四、学生在学期间,培养方案原则上不允许修改。还未执行部分确有必要调整的,学院应将修改方案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论证、审核,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后,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方可执行。学院论证材料、附件1的修订说明及修订后的培养方案应作为申请的附件。
五、各学院2013级(五年制)、2014级、2015级、2016级培养方案审核通过后,请导出打印并盖章签字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联系人:王雪燕 2182251
附件1 XX学院XX专业201X级培养方案修订说明.docx
教务处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