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校区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思明校区本科公共课教师在翔安校区上课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014) 厦大教38号]第三条规定,请各单位于2017年7月21日前将2016-2017学年第三学期的考勤统计表(附件1)和相应课表(附件2)交到教务处,以便发放翔安校区工作补贴。统计时间为2017年6月18日--2017年7月22日。
统计表与课表纸质版经教学秘书和分管教学院领导确认签字盖章后,思明校区交至教学科何晶(2182251),翔安校区交至教务办翁挺(2886238),电子版发送至wt@xmu.edu.cn。纸质版和电子表内容请务必保持一致。
附件1:2016-2017学年第三学期翔安校区考勤统计表.xls
附件2:2016-2017学年第三学期课程上课课表信息.xls
厦门大学教务处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