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27日 00:00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6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高〔20178号),为做好2017年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新专业设置工作

(一)新设专业的基本条件

1.能够引领学科发展,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2.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明确的专业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

5.有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生师比达到相关要求。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申报数量及申报程序

1.我校现有97个本科专业。根据“2016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及学校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我校本科专业原则上控制在100个以内。今年,学校原则上仅申报1个新专业。

2.各学院应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新设专业进行认真论证,并由学院教学委员会集体审议后将申报材料送学校。学校将组织教学委员审议投票、公示、报校领导批准后组织网络申报。

二、开展专业清理

各学院要对现设所有专业(包括停止招生专业)进行清理,认真填报《普通本科高校现设本科专业汇总表》,原则上,同一教师只能担任一个专业的第一带头人。凡连续五年没有招生且没有在校生的专业点,应依照专业设置程序申请撤销专业。

三、材料报送

2017710日前,拟申报新专业的学院应提交新专业申请相关表格(附件3),各学院需提交《普通本科高校现设本科专业汇总表》(附件4。以上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教务处教学科,电子版发至wangxueyan@xmu.edu.cn

联系人:王雪燕 2182251

  

附件:

附件1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1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 新专业申请相关表格.rar

      附件4 普通本科高校现设本科专业汇总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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