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82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填写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如实填写年度报告,加强数据审核,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年度报告格式请参照附件1和附件2。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大教[2017]68号)等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安全防护能力。
2.加强宣传。年度报告是各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过去一年基本建设情况的反映。学院可将本年度安全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和特色工作以简报形式(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学校将择优报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3.2019年1月9日前将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jwcsdk@xmu.edu.cn,纸质版(经分管院长签字,学院签章)报送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炎、杨建波,联系电话:2182254。
邮箱:jwcsdk@xmu.edu.cn。
附件:
附件1 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2018)-学院版.docx
附件2 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安全情况统计表(2018).xlsx
教务处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