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教体艺 〔2019〕1号)要求,现将2019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通知补充如下:
1.军事课由《军事理论》《军事技能》两部分组成。《军事训练》课程名称改为《军事技能》,训练时间2—3周,记2学分;
2.《军事理论》教学时数36学时,记2学分;
3.《军事理论》和《军事技能》教学内容、教学目标与教学时数具体见文件要求(附件);
请相关教学单位同步调整教学大纲内容。
附件 教育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的通知.doc
厦门大学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