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18)厦大教148号),经学院推荐、专家评审、学校公示、校领导批准,化学等10个项目列入厦门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项目。
各项目应当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要求,积极提质、创新,努力构建有厦大风格、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基础学科拔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一批勇攀科学高峰、推动科学文化发展的杰出拔尖人才。
项目实行“额度+进度+绩效”原则管理。各学院应当加强对项目的指导、管理和支持,严格执行经费进度,确保项目取得预期成效。各项目应于年初提交年度任务书(附件2),年末提交绩效报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经费分配的重要依据。
请于3月20日前将附件2的word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yqli@xmu.edu.cn。
附件:
附件1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项目校级立项名单.docx
附件2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项目年度任务书.docx
教务处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