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党政管理干部听课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加强对本科课堂教学的管理,促进学校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2014年第21次校长办公会及《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制度》等要求,现开展全校听课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机关部处、院系党政领导及管理干部
二、听课对象
1.校领导、机关部处领导及管理干部的听课对象为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具体听课课程由听课人员选定。
2.院系党政领导及管理干部听课对象为本院系开设的课程,也可选择为本院系学生开设的其他院系教师承担的课程。
三、听课要求
1.校领导每学年至少听课4次;教务处领导干部每学年至少听课12次;其他部处领导每学年至少听课6次;院系党政领导干部每学年至少10次;机关部处及院系党政管理干部听课次数要求由各机关部处、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辅导员听课次数由学生工作部(处)确定。其中:根据《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要求,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每门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每人每学期至少听1次课;其他分管校领导、部处领导、各学院(研究院)院长、书记每学年至少旁听2次思想政治课,其他院系党政领导干部每学年至少旁听4次为本学院学生开设的思想政治课。
2.听课人员要尊重上课教师,出入教室不得影响教学,关闭手机,保持课堂秩序,听课人员每次听课至少完整听一节课(45分钟)。
3.在听课过程中,听课人员应认真听课,并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党政管理干部听课记录表》(附件1),对教师的授课情况做出客观评价。
4.听课人员听课结束后,应主动与任课教师交流,并将听课意见或建议反馈给任课教师,也可在听课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院系或教务处反映,由院系或教务处将听课意见间接反馈给任课教师。
四、听课记录汇总
听课结束后,听课人员应及时递交听课记录表,以便及时反馈听课意见并备查。校领导、机关部处领导及管理干部的听课记录表(纸质或电子扫描件)送教务处存档;院系的听课记录表(电子扫描件)由学院于每学期结束前汇总并填写《听课记录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教务处,辅导员听课记录表(电子扫描件)由学生处汇总填写《听课记录汇总表》(附件2)后一并送教务处存档。
另外,教务处正在试行线上听课,院系党政领导也可关注教务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厦门大学本科生教育”查看课表并线上填写听课记录(详细操作请见附件3),欢迎各位领导试用并提供宝贵意见,意见请发送至jwcjxk@xmu.edu.cn。
学院党政管理干部听课记录已纳入本科教学学院绩效考核,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每学期的党政管理干部听课,并做好汇总工作。
联系人:何晶,电话:2182251,邮箱:hejing@xmu.edu.cn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课程教学听课记录表(党政干部).doc
附件2:听课记录汇总表.xlsx
附件3:厦大听课评价(本科)小程序操作指南.docx
厦门大学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