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厦门大学推荐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17日 00:00

各学院: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通知》(厦大教〔201922号),现将学校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1.材料初核。513-17日,教务处初核申报材料。

2.现场评审。521日,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现场评审,由现场评审和综合打分排序推荐进入答辩环节的专业名单,推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

3.答辩评审。预计52728日,学校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现场答辩评审

现场答辩评审采取专家记名评分方式,申报专业需参加15分钟的答辩,由综合打分排序确定拟推荐教育部的25个专业名单。

15分钟的答辩包括汇报(8分钟)和问题交流(7分钟以内)两个环节,汇报PPT内容包括:专业基本情况和特色优势、专业综合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质量等。

二、推荐评审委员会候选委员

为确保本次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成立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审委员会,对各专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候选委员相关要求如下:

1.本校全职教师,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具有教授或相应职称,熟悉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意识,为人公道正派;国家级教学名师或2018-2022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2.按照回避原则,凡申报专业的负责人不能作为候选委员推荐。如推荐的人选为专业负责人,资格自动作废,且不得替换或补报。

3.候选委员由学院推荐,每个学院最多可推荐1人。请各学院于517日前将候选委员名单(见附件)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4.教务处将结合学院推荐人选提名酝酿组成现场评审委员会和答辩委员会,并报校领导批准。

联系人:王雪燕,2182251wangxueyan@xmu.edu.cn

 

附件:附件 厦门大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评审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名单.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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