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7日 00:00

各单位:

2019级,除外文、艺术、医学及仅一个专业的学院外,全校19个学院79个专业按23个大类招生。为确保2019级专业分流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根据《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充分总结专业分流的工作经验,2019级培养方案修订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学院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新生入学后即主动公布,确保学生知情。

二、请各学院做好新生专业分流教育与培养方案指导,包括专业分流方案与要求,新培养方案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与课程修读路径等,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各学院开展此项新生教育的PPT及其他材料于11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三、为保证学生专业分流公平、公正,各单位在学生选择专业时,应特别强调如下注意事项:

1.纳入成绩排名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教学要求、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

2.按特殊招生政策录取的学生,依据学生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确认专业;对于招生未指定专业的学生,学院可以视实际情况单列名额。

3.学生选择专业后应当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确保学生学年电子注册信息无误。

四、为便于学院开展学生选择专业工作,招生办公室将提供2019年招收的本科生名单及高考成绩和位次排名(另行通知)供各单位分流时参考。

五、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2018级尚未分流的学院仍应根据各学院已经约定的原办法进行分流。

请各学院于20191130日前提交《2019级学生选择专业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后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王雪燕,2182251 wangxueyan@xmu.edu.cn 

附件:附件1 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pdf附件2 厦门大学2019年学生选择专业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1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