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5日 00:00

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厦门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打造一批一流本科专业,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拟定于本学期第11-16周开展本科教学工作校内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内容

本年度本科教学评估主要针对全校本科专业进行专项评估检查。

二、评估组织

评估分为动员组织、学院自查、学校检查、评估反馈四个阶段(详见附件2工作安排)。

(一)动员组织(第11周)

学校召开2019年度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布置会和评估专家组预备会,启动评估工作。

(二)学院自查(第11-13周)

各学院根据《2019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附件1),以座谈会、调阅档案、实地检查等形式进行全面自我诊断评估,在此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及特色亮点,查找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阶段改革方向。

学校试行评估工作系统,各学院需于1213日(星期五)前登录系统填写各项自评内容,并完成学院自评报告。

(三)学校检查(第11-16周)

学校召开学院汇报会,组织专家听取各学院自评汇报。专家组以听取学院汇报、查阅自评报告,必要时结合听课、座谈会、查阅档案等形式进行分组检查,并召开专家组会议形成评估意见。专家组应于1231日前完成各项评估内容并提交评估系统。

(四)评估反馈

学校召开评估反馈会,反馈专家评估意见,通报评估结果,总结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设性意见。

联系人:王雪燕,2182251

 厦门大学   

                                                           201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