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2020年厦门大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2019)厦大教110号],经学院建设和申报、教务处审核,学校批准,确定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共26个,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学院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认真做好建设工作。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现代大学生成长的新特点、信息化时代教育教学的新规律,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核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相关专业类急需的实验教学信息化内容为指向,以完整的实验教学项目为基础,建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积极探索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个性化、智能化、泛在化实验教学新模式,促进实验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要按照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要求,坚持“能实不虚、虚实结合”的原则,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项目应为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单元,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三、项目要充分考虑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生接入实验教学项目的运行需求,搭建具有开放性、扩展性、兼容性和前瞻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运行平台。设计开发应确保可通过链接网址直接访问项目,链接畅通;支持一定并发数,并发数以内网络实验请求及时响应和对超过并发数的实验请求提供排队提示服务。
四、项目可自主研发或者校企合作研发,鼓励校企合作研发。校企合作研发的,须以学校认可的合同范式明晰产权关系,产权归厦门大学所有或合作双方共有。注重对相关实验教学项目自有或共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注重对学生个人信息等的保护,严格遵守我国教育、知识产权、互联网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要科学合理安排建设经费,各学院要安排经费配套。项目经费的管理要按照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专款专用,并确保项目在今年上半年内完成。所拨经费应确保预算执行进度按序时完成,12月10日前,项目支出预算应全部执行完毕。
六、各项目要按学校相关规定尽快签订合同,将合同复印件于4月10日前报送教务处报备,学校将跟踪各项目建设进度。联系人: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杨炎、钟杰,2182254,jwcsdk@xmu.edu.cn。
附件:1.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名单
2.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经费(略)
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名单.pdf
厦门大学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