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0级,除医学、艺术及仅一个专业的学院外,全校19个学院82个专业按24个大类招生。为确保2020级专业分流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根据《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充分总结专业分流的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学院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新生入学后即主动公布,确保学生知情。学生专业分流一般在入学一年后、两年内(具体时间由学院确定)。
二、各学院应做好新生专业分流教育与培养方案指导,包括专业分流方案与要求,培养方案修读要求等,引导学生合理选择专业。各学院开展此项新生教育的PPT及其他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科。
三、为保证学生专业分流公平、公正,各单位在学生选择专业时,应特别强调如下注意事项:
1.纳入成绩排名的课程原则上应统一教学要求、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
2.按特殊招生政策录取的学生,依据学生入学当年的招生约定确认专业;对于招生未指定专业的学生,学院可以视实际情况单列名额。
3.学生选择专业后应当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确保学生学年电子注册信息无误。
四、为便于学院开展学生选择专业工作,招生办公室将提供2020年招收的本科生名单及高考成绩和位次排名(另行通知)供各单位分流时参考。
五、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2019级尚未分流的学院仍应根据各学院已经约定的原办法进行分流。
请各学院于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2020级学生选择专业具体实施办法》及相关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请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扫描后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王雪燕,2182251 wangxueyan@xmu.edu.cn
附件:
附件1 厦门大学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pdf
附件2 厦门大学2020年学生选择专业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