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21级本科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09日 00:00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现开展2021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求

各学院应当全面总结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经验,深入开展思想大讨论和“5+5”国(境)内外高校比较研究,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用人单位、校友、专家等利益相关方意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国家标准,根据“厦门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修订总则”(附件1)修订培养方案。

鼓励跨学院联合培养人才,鼓励学院探索科教协同、校企联合、国(境)内外合作、本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拔尖计划、强基计划、卓越计划、国际化专业等人才培养实验区改革,积极探索双学士学位项目、辅修学位项目等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各类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国际学生、港澳台生等不同学习需求的学生,可以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或在修读要求中做说明。

各学院应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充分体现课程思政要求,支持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支持课程目标的达成。

培养方案均应编制中文、英文两套版本。

二、修订流程

各学院应按照如下时间安排推进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序号

内容

材料及要求

时间安排

1

学院开展研讨和国内外高校比较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根据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培养方案

学院妥善存档保留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相关材料(比较研究报告,毕业生等问卷调查,用人单位座谈会、师生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教学委员会会议记录、校外专家评阅记录等),作为今后专业评估认证的支撑材料。

修订说明提交教务处备案。

1220日前

2

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

3

学院邀请校外专家评阅

4

学院在教务系统录入培养方案生成报送稿

5

教务处格式审查

 

3月底前(暂定)

6

学部审议

7

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

8

学校审批

9

培养方案备案

教务系统生成,经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教学院领导签字及学院盖章的培养方案。

420日前

10

培养方案(英文版)备案

 

4月底前

 

联系人:王雪燕 2182251wangxueyan@xmu.edu.cn

附件:附件1 厦门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修订总则.docx附件2 厦门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范本.docx厦门大学本科国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学籍与教学管理规定.pdf


 教务处

20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