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成长,现开展2021级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要求
各学院应当全面总结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经验,深入开展思想大讨论和“5+5”国(境)内外高校比较研究,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用人单位、校友、专家等利益相关方意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认证标准》等国家标准,根据“厦门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修订总则”(附件1)修订培养方案。
鼓励跨学院联合培养人才,鼓励学院探索科教协同、校企联合、国(境)内外合作、本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拔尖计划、强基计划、卓越计划、国际化专业等人才培养实验区改革,积极探索双学士学位项目、辅修学位项目等跨学科人才培养项目。各类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国际学生、港澳台生等不同学习需求的学生,可以制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或在修读要求中做说明。
各学院应全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充分体现课程思政要求,支持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的达成,课程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支持课程目标的达成。
培养方案均应编制中文、英文两套版本。
二、修订流程
各学院应按照如下时间安排推进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序号 | 内容 | 材料及要求 | 时间安排 |
1 | 学院开展研讨和国内外高校比较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根据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培养方案 | 学院妥善存档保留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相关材料(比较研究报告,毕业生等问卷调查,用人单位座谈会、师生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教学委员会会议记录、校外专家评阅记录等),作为今后专业评估认证的支撑材料。 修订说明提交教务处备案。 | 12月20日前 |
2 | 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 |
3 | 学院邀请校外专家评阅 |
4 | 学院在教务系统录入培养方案生成报送稿 |
5 | 教务处格式审查 | | 3月底前(暂定) |
6 | 学部审议 |
7 | 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 |
8 | 学校审批 |
9 | 培养方案备案 | 教务系统生成,经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教学院领导签字及学院盖章的培养方案。 | 4月20日前 |
10 | 培养方案(英文版)备案 | | 4月底前 |
联系人:王雪燕 2182251,wangxueyan@xmu.edu.cn
附件:
附件1 厦门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修订总则.docx
附件2 厦门大学本科培养方案范本.docx
厦门大学本科国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学籍与教学管理规定.pdf
教务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