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7日 00:00


各单位:

根据《2020年省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通知》(闽三创教指〔20202号),省教育厅将立项一批2020年省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申报课程符合社会实践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三个方面具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坚持“三全育人”,注重“思政实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课程“思政实践”。把思想价值引领贯穿社会实践教育教学全过程和各环节,在课程中有机融入思政元素,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探索实践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深度融合的模式与路径。社会实践课程注重培养学生家国情怀、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创业素养和创造能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形成可推广、可示范、可复制的“思政实践”课程建设体系,实现“实践育人”长效机制。

2.立足“教学改革”,深化“专业实践”。加强社会实践课程内涵建设服务专业发展,深化课程“专业实践”,能广泛运用信息化资源、能熟练使用智能化教学平台、能充分满足学生个性化学习需求建设专业实践通识课程、核心专业课程和专创融合实践系列课程。重视社会实践特色课程建设,鼓励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校际合作共建课程。课程目标有效支撑人才培养毕业要求,课程内容结构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和满足社会发展需求,课程教材选用或建设符合教育部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数量充足、分工明确,课程教学策略、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过程创新合理。

3.规范“课程评价”,持续“社会实践”。建立课程建设激励机制、落实建设经费、健全支持政策,完善课程管理和评价机制,综合评价课程建设成果。建立教师、学生、实践基地负责人等多元化考核体系,设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等多维度考核指标。教学活动材料完整,课程管理评价规范,评价方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评价角度校园课堂内部与基地实践外部相结合,形成内外部全方位的教学质量保障、评估、反馈和改进机制,实现课程评价过程可测量,课程评价结果可回溯,持续服务学生社会实践。

二、申报范围

学校总限额7门。申报应符合下列条件:

1.截至202010月,申报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在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育人成效,并承诺入选后至少在今后五年内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2.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至少为1个学分。符合课程建设要求,配齐理论指导教师和社会实践导师,具有持续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开展社会实践。

3.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为本学科领域的专家、名师或骨干教师,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课程主讲经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金奖及以上项目指导教师不受职称限制)。已确定或立项为2019年省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的负责人,本次不能再担任课程负责人。

三、遴选方式

1.推荐方式。各单位按照课程建设要求择优申报推荐。具备以下条件的课程原则上优先推荐:依托“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结合“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双百三级三创”联动等系列活动实施开展的社会实践课程。

2.申报材料。包括省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省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见附件3)、学术性评价意见(见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

3.申报时间。各单位于2020116日前,提交纸质版、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签字盖章版),交至教务处实验与电教管理科。

4.遴选方式。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组织评审遴选,向省教育厅推荐立项建设省级一流课程。如获推荐且课程尚未校级立项,将增补为校级立项。

5.联系方式。教务处蓝婧、钟杰,21822542181651jwcsdk@xmu.edu.cn

 

附件:1.2020年省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的通知》(闽三创教指〔20202号)

2.省级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学院)

3.福建省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2020年)

4.学术性评价意见(学院)

 

 

教务处

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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