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6日 00:0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安全稳定的统一部署,加强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教育部日前下发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7.教学实验室6S检查落实情况;

二、组织方式

此次专项检查以各单位自查、学校检查为主,教育部专家抽查为辅。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组,抽选部分高校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查阅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文档,查看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全流程监管情况。

三、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1.单位自查(10月21日前):学院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参照《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附件2)本学院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入检查并按相关检查要点完善实验室相关档案特别是: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实际运行情况: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职责明确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穿全部环节。要确保安全管理机制运行流畅,科学分析不同专业门类教学实验室、不同岗位、不同人员的安全风险因素和行为,推动科学、规范和高效管理,实现对教学实验室安全的全过程、全要素、全方位的管理和控制,建设教学实验室全生命周期安全运行机制形成相关的工作文档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各单位要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开展面向师生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内容教育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完善实验室相关管理的培训体制,严格落实实验安全教育列入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第一堂课为安全教育课,对实验教学中常见的危险及防范措施进行详细充分的讲述。严格执行教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对每位进入教学实验室的师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安全告知,签订安全责任书。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和落实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教学实验室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对危险源,特别是重大危险源涉及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安全风险进行全时段、全方位管控,形成危险源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建立安全定期评估制度和运行情况;制定危险源分级分类处置方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分级分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通过挂牌、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实现对安全隐患的逐项消除。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各单位要根据潜在危险因素配置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防火闸等)、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要做到实验时人手一套,各学院要加强实验室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及时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做好相关记录,确保其完好性。配齐配强教学实验室安全队伍,切实保证教学实验室安全经费投入并做好每年实验室安全经费的使用台账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单位要制定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现场救援时效和实战处置能力;要切实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经费的保障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等工作的及时开展。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单位应建立学期初、学期末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制度对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中发现的教学实验室安全问题,做到责任、 措施、 资金、 时限和预案 “五落实”。

76S管理检查落实情况:根据《认真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认真检查教学实验室(含实训室)教学准备情况和安全情况,确保实验耗材配备齐全且在有效期内、消防设施配置合理有效仪器设备运行良好、指示标识明确。各单位要根据上学期期末和本学期初检查结果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做好6S 管理师生的培训工作,确保6S 管理顺利进行

2.学校专项检查(10月底至11月初):学校将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针对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入检查,特别是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与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与运行情况、保障体系建设情况、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档案建设等方面。

 3.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自查教育部专家组现场检查:1130日前对抽检高校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待定。

4.材料报送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立即开展自查工作,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要以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完善相关工作档案,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使教学实验室做到风险可控,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请各单位于1023日前提交本科教学实验室相关工作档案电子版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自查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盖章扫描版工作档案要求对照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逐点建立对应文档,并以序号和检查内容命名,如:1.1安全责任体系。

联系人:杨,联系电话:2181651,电子邮箱:jwcsdk@xmu.edu.cn 。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2.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

3.本单位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信息

4.本单位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安全情况统计表         

5.本单位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统计表

6.本单位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7.本单位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 厦门大学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表.xlsx

附件3 本单位本科教学实验室基本信息(内含5个表).xlsx

附件4 本单位本科教学实验室工作安全情况统计表(内含4个表).xlsx

附件5 本单位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情况统计表(内含2个表).xlsx

附件6 本单位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7 本科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doc

 

 

       教务处

                          2020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