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本科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00:00

关于选派本科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中国政法大学本科生交换学习项目合作协议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我校继续选派本科生前往中国政法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际交流是我校教学改革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参与校际交流活动,学生获得“第二校园”学习的重要经历。学院应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学生在向学院提出交流培养申请前,应充分考虑到参与交流学习可能对个人绩点、学业奖学金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等事宜产生影响,应认真学习《厦门大学本科生派出交流学习学分转换实施办法(修订)》(厦大教〔201418 号)和学院相关制度,合理进行个人的发展规划。入选参加交流的学生,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应积极完成交流任务,不得随意中途退出交流项目。如受疫情影响需终止交流,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选派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全日制在校本科生,身心健康;成绩良好,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适应能力;遵纪守法,品行优良,在校期间无违法记录,无学校纪律处分记录。

三、交流对象、交流时间及交流名额等见附件1。有关中国政法大学的具体情况和专业特色,请同学们登录中国政法大学网页查询。

四、学生报名。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学生填写《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见附件2),并附中文成绩单复印件1份、1寸照片3张(背面请注明学生姓名+申请高校名称,照片标准详见附件3)、《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见附件4),于1118-23日提交纸质版至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提交电子版至学院教学秘书指定的邮箱。

五、学院推荐。请各学院在组织学生自愿报名基础上,择优选拔合适人选,于1125日前将审核同意的学生所提交的材料以及《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统一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学务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anyajuan@xmu.edu.cn

六、费用缴纳。双方互换的本科生按各自学校规定标准在己方学校交纳学费,按对方学校规定标准向对方学校交纳住宿费。

七、手续办理。教务处将在本学期结束前统一发放交流学校寄回的录取通知、报到须知等材料。本期选派的交流学生,在本学期离校前应办理好保留学籍和离校手续。正在修读辅修专业的同学,应当事先向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办理缓修手续,回校后再继续修读(可能需要延长学习年限才能修完辅修课程)。交流结束后应在注册前办理复学手续。

八、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务科联系。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0592-2182252

 

附件: 1.厦门大学本科生赴境内高校交流计划

2.厦门大学本科生申请派往境内高校交流学习报名表

3.学生证照片标准

4.厦门大学赴境内高校交流学生登记表

 

            教务处                                        

20201116

通知及附件下载:关于选派本科生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赴境内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