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6号]的要求,11月3日教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联合组成4个检查组对实验室进行了飞行检查。现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1、部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档案不完善,分类较为杂乱,档案盒无标题和目录大纲;
2、部分学院缺乏和学生签订的安全责任书和应急预案档案;学生安全培训缺乏制度化安排;
3、部分学院缺乏定期安全演练;
4、部分学院管制类药品存放不规范,部分学院缺乏危化品进入库台账和使用台账;
5、部分实验室的废液桶、废空瓶未及时处理;
6、部分实验室内的配电箱被仪器设备遮挡;
7、部分学院的生物实验废物处置不规范;
8、部分学院实验室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二、整改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安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抓源头、抓关键、抓瓶颈,掌握规范化解实验室安全风险的主动权,坚决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隐患前边、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2、各单位切实整改在自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问题,被检查发现问题的学院、实验室要严格对照整改通知书逐条逐项分析原因,立即从严、认真整改(整改报告提纲见附件)。有关整改报告请于2020年11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整改报告须有学院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杨炎 联系电话:2181651
附件:1. 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整改报告
附件1: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整改报告.docx
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
2020 年11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