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制定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共18周(2016年9月11日至2017年1月14日)。其中教学安排16周,复习考试2周。请各单位按此时间编排下学期开课计划。
二、培养方案是制定开课计划的依据。各单位在制定开课计划之前,务必先维护好培养方案,然后从培养方案导入并生成开课计划。2016级培养方案全部使用新课程库(课程代码13位,代码开头为“13、14、15或16”)。辅修专业学生统一按录取年份界定年级。
三、落实小班化教学。原则上理工科专业课一个班的人数不得多于30人,人文社科不得多于40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学校新建的“智慧型”教室(详见附件6),积极探讨小班上课的形式与方法。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国际化教学改革试验计划”以及“卓越教育计划”所在专业的课程,原则上都应采取小班授课。对于作业量较大的公共基础课,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教学助理的作用,实施小班辅导,加强课后答疑、辅导等工作。
四、推动“本科生全部课程上网工程”。根据《关于实施“本科生全部课程上网工程”暨全面启用课程中心平台的通知》要求,2016-2017学年起,所有课程应利用课程中心平台开展网络辅助教学活动,教师要在课程中心平台上引导学生开展教学互动,布置网上作业、网上测试,组织网上专题讨论,开展教学效果、教学形式问卷调查等。鼓励教师通过课程中心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改革,倡导采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翻转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学期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校内专家对课程建设应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本科教学绩效考核范畴。
五、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教授均应为本科生上课。各学院应当鼓励和吸引教授进入专业覆盖面大、学生受益面广的大类平台课程上课。根据2011年第15次校长办公会要求,本科新生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必须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或者副教授讲授。其他年级由高级职称教师承担专业课的比例不低于90%。
六、规范课程管理。请各学院在制定开课计划之前务必完善或更新课程库信息,尤其是教材选用信息、课程中(英)简介、课程英文名称等;制定开课计划时,务必确保课程的学时、学分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以联合授课或者课程组等方式授课的,务必把具体相关授课人录入系统(详细录入方式及要求见附件1),杜绝“外聘1”、“某某教研室”等课程负责人的情况出现。及时通知课程负责教师维护教学进度(详细维护方式及要求见附件2),并检查、审核教学进度,便于学生选课。
七、充实毕业班学习生活。各学院可根据应届毕业生就业、升学、留学、创业等不同需求针对性地开设相关课程,针对毕业班开设的课程数不得少于两门。
八、积极开展创新创业课程建设。2015级开始,学校实行创新学分,各学院应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创新创业课程、专题讲座、创新创业训练及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依托校企联盟、科技园区、创业孵化项目及创业实践基地等,开展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使学生掌握创新创业基本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九、严格规范教材使用与管理。教材选用应严格按照《厦门大学本科教材选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凡是开设与马工程重点教材相应课程的哲学社会科学专业,都应把马工程重点教材作为指定教材统一使用(教材名单详见附件5)。进一步加强境外教材的选用与审批流程,严格把关,确保教材质量。
十、加强实验实践教学管理,各单位必须把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课程列入开课计划,并在录入计划之前把课程、授课对象、人数等其他具体要求提前报送给各相关授课单位。
十一、各单位在安排课程时,凡涉及跨系开课的,请将开课年级、课程及班级人数等有关信息务必通过教务系统及时报送相关授课单位。
十二、少数民族预科班应根据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及时联系各授课单位,确保下学期课程的正常开设。
十三、全校性选修课开课继续采用专业课与校选课打通开课办法。各单位应当积极将适合对其他院系开放的专业课程留出相当名额供其他科类或年级学生选修,学科通修和大类平台课程必须留出10%名额供其它科类学生选修。也可专门开设面向非本专业科类学生选修的校选课。
原则上,学生跨学科选修非本专业大类课程,均可认定为全校性选修课。但凡与本专业相近或相同、不适合作为本系科学生选修的,可由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全校本科专业所属课程大类及各学院课程对外开放任务表详见附件3、附件4)。
十四、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1. 第16-18周(3周,截止至6月18日前):落实开课课程和任课老师。
2.短学期第1周(1周,截止至6月25日前):开课计划录入系统、教务处审核开课计划。
3.短学期第2-3周(2周,截止至7月9日前):教务处排课,各学院核对课表。
4.短学期第4-5周(2周,截止至7月23日前):前三轮选课。
开课计划作为实施学生培养方案的重要工具,是整个教学活动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且根据学校安排,开课计划将作为今后教学经费划拨、教学状态基本数据统计与核对、本科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此项工作,严格根据培养方案录入开课计划,确保开课信息的完整与准确性。
联系人:刘辉 电话:2182250 邮箱:liuh920@xmu.edu.cn
附件:
附件1 联合授课人员信息教务系统录入流程.pdf
附件2 课程教学进度维护流程.pdf
附件3 各院系课程对全校开放人数任务表.pdf
附件4 全校本科各专业所属课程大类.pdf
附件5 马工程教材名单.pdf
附件6 “智慧型”教室功能介绍.pdf
厦门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12日
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