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2016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25日 00:00

各学院、各项目:

        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社科A类项目(2015年福建省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闽教科〔20156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闽教科[2016]69号)、《关于公布2015年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名单的通知》([2015]厦大教30号)、《关于公布2016年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本科)名单的通知》([2016]厦大教96号),学校将开展2015年、2016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以下称“教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5年、2016年度省级、校级教改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

1.项目自查。请各学院组织项目做好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填写《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以下简称《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并附上相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等研究成果。

2.学院自查。学院组织专家组(成员至少5人)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定等级(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并在《结题报告书》上签署意见。优秀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结题项目数的50%。学院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填写《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3.学校审核。教务处组织审核并报学校审批。省级项目验收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学校对于优秀项目酌情追加经费(2015年省级项目经费已全部到位,不再予以追加)。

三、时间安排和材料报送

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请标注项目名称和负责人姓名,于116日前发送至yqli@xmu.edu.cn。总结报告、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及结题报告书纸质版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后送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李艳勤,2187315

  

附件:

1.附件1 2015、2016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汇总表.xlsx

2.附件2 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xlsx

3.附件3 厦门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教务处

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