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2018届本科毕业班学生
学籍状态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17]67号),为保证2018届本科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审核数据以及毕业生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现对2018 届本科毕业班学生的实际学籍状态进行核实确认并处理部分遗留问题,具体要求如下:
1.学生死亡的,应做注销学籍处理。
2.学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含休学/保留学籍期满未报到注册),但未在教务系统进行相关学籍状态处理的,作退学处理。其中,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的,根据退学申请的相关要求提供材料报送教务处,如有欠费,应当到财务处缴清费用;由学院提出退学报告的,到财务处核实欠费情况并提供相关不在校证明给财务处,并根据退学报告的相关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教务处。
3.录取当年即未报到注册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未报到注册的,但未在教务系统进行相关学籍信息处理的,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4.港澳台生、留学生等已转学至海外教育学院或已不在我校学习, 但未在教务系统进行相关学籍信息处理的,请根据实际情况作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处理。
5.在校生已进行专业分流但未报备教务处的,请及时补报专业分流报告及结果(名单)。
6.其他学籍状态的确认及问题处理,参见《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毕业班工作的日程安排,为保证毕业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上工作务必于3 月20日以前完成。
教务处
2018 年3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