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示范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6日 00:00

各学院、公共教学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自2017年下半年起,学校决定每学期设立一批本科教学示范岗。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示范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被推荐教师需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设本科课程,且课程开设10周以上。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为人师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有良好口碑。

3.热爱本科教育事业,具备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注重课堂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水平高、课堂教学效果好,本科教学为全院最优秀,深受学生喜爱和同行认可。

4.近两年所开设本科课程平均测评分位于单位前20%以内。近两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二、具体要求

1.请各单位基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的本科课程推荐1-2名教师,名单应经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及学院党委审核,并在学院公示至少一周。

2.示范岗教师应当精心备课、精彩授课;其所在课程组应当开展集体备课和教学研讨,为建设示范岗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

3.学院应组织被示范岗教师开展至少一次教学示范课,组织全院教师观摩,并将时间、地点提前一周报送教务处,接受全校其他教师观摩。

4.学院要组织本单位教师对示范岗教师进行听课学习。学校将公布教学示范岗名单,鼓励全校教师前往观摩听课。

5.学院应提供示范岗教师推荐稿,学校将择优进行宣传,推广优秀教学经验。

6.学院应在期末对教学观摩活动、听课情况等进行总结并报送教务处。学校将根据观摩听课反馈给予示范岗教师适当的奖励。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832日前将本科教学示范岗推荐表和推荐稿纸质版签字盖章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sxke@xmu.edu.cn ;于68日前将教学观摩活动相关材料及听课记录表扫描盖章版发送至sxke@xmu.edu.cn

联系人:柯素晓联系电话:2182250

附件:1.本科教学示范岗推荐表

2.本科教学示范岗推荐稿

        

                                      教务处

                                   2017122


附件1

本科教学示范岗推荐表

学院党委书记:分管本科教学院领导:

学院(盖章)年月日

序号

教工号

教师姓名

职称

课程名称

上课时间

上课地点

近两年平均测评分

学院平均测评分

近两年平均测评分院内名次

备注

1234

张三

副教授

大学化学

1-16周周一12

南强二110

4.94

4.85

1/85

  

  

  

  

  

  

  

  

  

  

  

  

  

  

  

  

  

  

  

  

  

  

  

注: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1人,推荐2人的需排序。


附件2

本科教学示范岗推荐稿

标题:学院+姓名:特点(标题请概括该教师的本科教学示范特点)

  1. 人物名片(附个人照片)

  2. 分点阐释其本科教学示范作用。(附师生交流或上课照片)

  3. 寄语本科生

  4. 寄语青年教师

      

备注:1.本科教学示范岗推荐稿将可能作为“我爱教学”系列推文发表在教务处官方微信公众号“厦门大学本科生教育”及其他官方材料。2.必要时,教务处将组织采访,请本科教学示范岗教师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