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启动第一批创新创业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2017)厦大教34号〕、《关于公布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及划拨第一期建设经费的通知》〔(2017)厦大教77号〕,学校决定开展第一批立项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的阶段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6年立项建设的创新创业课程项目,共11项(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和步骤
1.项目自查。请各位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厦门大学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中期检查表》)(附件2),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
(1)课程教学大纲;
(2)课程建设成果实证材料;
(3)公开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等;
2.学院自查。学院组织专家组(成员至少3人)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定等级(合格或不合格),并在《中期检查表》上签署意见。
3.学校复核。教务处组织审核并报学校审批。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8年6月24日前将各项目中期检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到yqli@xm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至教务处教学科。
联系人:李艳勤, 联系电话:2187315。
四、结果及有关说明
对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继续给予拨款,并加强建设和推广应用。对未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责成其整改,整改期半年,整改后仍不能通过的项目,将取消该建设项目,追回首期建设经费。
附件:
附件1 2017年创新创业课程建设项目名单.docx
附件2 厦门大学创新创业通识课程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教务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