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示范岗的通知》((2018)厦大教9 号)要求,经各学院(教学部)推荐、学校研究和公示,决定设立35个本科教学示范岗,现予以公布。
各学院应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组织教师听课学习,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同时组织本学院教学示范岗教师开展教学示范课,组织全院教师观摩,将教学示范岗教师先进教学经验推广应用。学院在期末对教学观摩活动、听课情况等进行总结并报送教务处。
特此通知。
附件:
厦门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教学示范岗名单.pdf
厦门大学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