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公共教学部: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学校每学期设立本科教学示范岗。现将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条件
1. 被推荐教师需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开设本科课程,且课程开设10周以上。
2.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为人师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方面有良好口碑。
3. 热爱本科教育事业,具备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注重课堂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水平高,课堂秩序井然,学生上课认真、思维活跃,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喜爱和同行认可。
4. 近两年所开设本科课程平均测评分位于单位前40%以内。近一年未发生教学事故。
二、 具体要求
1. 示范岗候选教师应当精心备课、精彩授课;其所在课程组应当开展集体备课和教学研讨,为建设示范岗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院系领导、学院督导、教师等应当主动听课。
2. 学院应组织示范岗候选教师开展至少一次教学示范课,组织全院教师观摩,并将时间、地点至少提前一周报送教务处,以便全校教师观摩学习。
三、 申报程序
1. 请各单位推荐1-2名教师作为候选人,名单应经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及学院党委审核,并在学院公示。
2. 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后向全校公布,并在厦门大学本科生教育微信公众号推介,鼓励全校教师观摩学习。
3. 学期末,学校根据学院听课、学校检查综合情况,公布示范岗正式名单,并给予示范岗教师奖励。
四、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9年1月16日前将本科教学示范岗候选人推荐表签字盖章送教务处,推荐表及申报表电子版发sxke@xmu.edu.cn。
联系人:柯素晓 联系电话:2182250
附件1.本科教学示范岗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本科教学示范岗候选人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