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厦门大学教学成果奖暨推荐2020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厦大教〔2020〕34号),现将学校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名额
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125项,其中特等奖20项,一等奖45项,二等奖60项,厦门大学申报限额16项。
本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16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若干项。
二、评审程序
1.材料初核。7月14日至15日,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初核申报材料。
2.现场评审。7月16日下午,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现场评审,采取专家审阅材料、综合打分排序方式,确定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推荐名单,并推荐其中部分项目作为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暨省级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参加会议答辩。
3.会议答辩。7月20日或21日(预计),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会议答辩评审。
会议答辩评审采取专家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综合打分排序方式,确定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推荐名单,同时推荐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参评省级教学成果奖。会议答辩10分钟,包括汇报(8分钟)及答辩(2分钟)两个环节。汇报PPT内容包括:成果简介及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成果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成果的创新点以及成果的应用推广效果等。
三、推荐评审委员会候选委员
为确保本次评奖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将成立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申报的教学成果奖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候选委员相关要求如下:
1.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具有教授或相应职称,熟悉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强烈的责任意识,为人公道正派,近三年有承担本科和研究生课程教学。2018-2022年教育部教指委成员、近两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第一或第二完成人优先。
2.按照回避原则,凡申报本届教学成果奖的所有完成人不能作为候选委员推荐。如推荐的人选为项目参与人,资格自动作废,且不得替换或补报。
3.候选委员由学院(研究院、教学部)推荐,每个单位可推荐1人。请各单位于7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候选委员名单(见附件)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
4.在各单位推荐基础上,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将提名酝酿组成现场评审委员会和答辩委员会,并报校领导批准。
联系人:吴圣芳,2181497,yjsy3@xmu.edu.cn;陈权,2180887,chenquan@xmu.edu.cn
附件+厦门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候选委员推荐名单.xlsx
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