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学期学生报到、注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13日 00:00

各学院、研究院、教学部: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日期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为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创建优良学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学校将进一步加强新学期学生报到注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生报到注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教务处、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开学初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厦大财〔20046号),督促学生办理缴费注册报到手续。注册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向学生所在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暂缓注册。

二、及时准确报送学生报到注册信息。各单位应在相应管理系统上及时准确填报学生报到注册信息,报送截止时间为215日上午10:00,学校将据此通报各单位学生报到注册情况。

本科生:教务系统→学籍管理→学籍注册→学生注册管理

研究生:信息化平台→学生管理→学籍信息管理→注册报到

三、加强未报到学生的教育管理。对于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各单位应及时与本人或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对于联系不上的学生,应及时将情况报送学生处管理科。对在报到当日未到校且未请假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等“无故未到”学生,学校将予以通报。从本学期起,“无故未到”将影响评奖评优。学生在申报评奖评优时,如在参评年度中有两次“无故未到”,学校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附件:厦门大学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报到注册统计情况表.xlsx


联系人:研究生院  苏月英2181473

教务处陈均宇 2182275

学生处刘俊英 2180211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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