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00:00

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是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2019年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厦门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厦大教〔20177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9年推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免工作进度安排

  

1.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6月下旬)

各学院应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制订2019年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向学生公示,认真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推免工作。教育部要求,从2014年开始,各校和各学院制定的推免实施办法必须提交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请各学院将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含电子版)于627日前提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2.报送学生排名(含专业排名、综合排名)(7月下旬)

各学院按照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以专业(或专业方向)为单位对学生进行专业成绩(综合)排名,《学院推免成绩排名》(见附件2)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于720日前报送教务处。

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推免意愿的学生,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请填写并提交《厦门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推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推免诚信承诺书由学院指派专人统一保管。

符合推免生条件的申报者应积极联系拟报读的招生单位(如参加推免夏令营等)。教务处依据学院提供的专业(综合)排名为学生出具证明。

3.学院报送推免初选名单(9月上旬)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时间约为9月初,以教育部文件公布时间为准)。各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并依序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见附件4)。因我校秋季开学较晚(预计9月中旬),因此,各学院应于9月份前完成推免生入围大名单的综合排序、公示等环节,待名额下达后,直接根据名额依序向学校推荐。

4.学校审定并上报推免生名单(9月中旬)

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报送的名单进行审,并在教务处主页(jwc.x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学校正式发文确认并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推免名单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并获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具备推免资格。925日,推荐阶段工作全部结束。

二、推免工作有关要求

1.严格根据学校要求开展推免工作

推免工作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推免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的工作进度和要求开展工作。推免工作实施回避制度,推免当年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参加推免的工作人员,应当申请主动回避,不得参与当年的推免工作。

学校将加强推免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检查,请各学院在报送推免名单时,一并填写并报送推免工作程序备案表(见附件6)。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及时回应考生诉求,维护考生合法权益。选拔应以学业成绩为基础,着重对学生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考核,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2.专业排名、综合排名及外语条件

专业排名、综合排名及外语条件,按《实施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执行。其中:重修通过的成绩按60分(百分制)计算绩点,辅修成绩不计算绩点,转专业前的专业课程及任意选修课程不计算绩点。面试成绩应着重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面试成绩组成及比例由学院制定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时确定。

2.推免名额

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按照《实施办法》第六条至第八条有关规定执行,待教育部下达年度总名额后,将另文下达各学院。为充分利用好学校的推免名额,已确定具有推免资格者,不允许放弃推免资格。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学业规划、填报志愿等方面的指导,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珍惜推免资格。申请参加推免的学生应与学院签订推免诚信承诺书并履行相关承诺。

3.支教团专项推免

2019年研究生支教团的招募工作纳入全校统一的推免工作管理范畴。研究生支教团从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中招募,其专业排名可适当放宽至前50%。支教团考核、选拔工作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报名参加支教团的学生,须同时提交附件3和附件5

4.科创竞赛专项推免

2019年推免工作中,学校继续划拨部分推免名额定向用于科创竞赛专项推免。符合我校《实施办法》中关于科创竞赛推免条件、且综合排名在学校分配给学院的名额范围以外的学生,可向学校提出推免申请。

推免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陈均宇

联系电话:2181815,电子邮箱:chan@xmu.edu.cn

推免联系人工作QQ群:296515107

  

  

附件:2019推免通知附件.rar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2.学院推免专业成绩(综合)排名表

3.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暨

诚信承诺书

4.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

          5.21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6.2019年推免工作程序备案表

  

  

  

                                   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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