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第三学期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5日 00:00

 

2019)厦大教40

 

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第三学期

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学校教学安排,2018-2019学年第三学期自2019616日至2019年月720日结束,5个教学周。为了做好第三学期教学安排,提高第三学期教学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对2018-2019学年第三学期教学安排提出如下要求:

一、继续把实践教学作为第三学期的主要内容

各学院应把实践教学作为今年第三学期的重点和主要内容。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大力加强包括认知实习、生产实习、专题调查、社会实践、科研训练、创新创业训练、与专业相关的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

各单位要加强对第三学期学生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把第三学期的实践(实习)、实训等教学安排纳入正常的教学管理中,实习活动应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的目的、任务要求、组织形式、考核标准等。鼓励学生到世界500强企业、国内100强企业、国家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行业等“强重”部门和国际组织实习。相关学院要继续组织好第三学期实训教学(附件1),并安排指导教师带队参加实践,学校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各单位在第三学期开展集中实践(实习)活动(已另行通知)。

各学院应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鼓励各单位组织活动小分队,深入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基层、乡村,了解国情、民情、社情,开展精准扶贫活动,服务乡村振兴,打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金课”。

国家、省、校等各级校外实践基地要认真承担起第三学期实践教学任务,精心安排实习计划,做到组织管理到位、制度措施到位、师资队伍到位、质量监控到位。

二、继续组织形式灵活多样的研讨课程或学术沙龙活动

结合期中教学座谈会、本科教学测评及日常教学管理过程中学生的反馈等,针对现有教学模式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各学院应当加强教学理论研究,并在第三学期有计划性的开设一部分以“小班授课”、“翻转课堂”等灵活方式为主要授课模式的研讨性或探索性课程,跟踪并总结积累此类课程经验,为后续教学改革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原则上,本科生导师(单人或导师组)也应在短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学术沙龙,并对全校开放。

三、继续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讲学

为加强学科间的沟通与交流,拓宽学生知识视角,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各专业应至少聘请两名以上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本科生讲学或授课,聘请的专家专业技术职务须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别,专家研究专长与本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相关,专家开设的课程必须有较大受益面,鼓励本科生与研究生打通选课,实现资源共享。

各学院应当对短学期课程及讲座进行严格审核,严把质量关,哲学社会科学类新开课程、意识形态较强和涉及国家主权、安全、民族、宗教等内容的新开课程必须经过所在学院党委的审核同意方可开课。

对于符合要求的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来校授课的,学校提供每门课程80002万元人民币的经费资助,包括一次往返旅费、住宿补贴、课时补贴等;来校开设讲座的,按每场讲座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1500元的经费资助。校内教授或相当于教授级别专家开设讲座的,每场讲座给予人民币500元的经费资助。

四、大力开展学生科研创新和学业竞赛活动

各学院要利用第三学期,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和学业竞赛活动。理工医类专业应结合专业需求,安排设计性、综合性、开放性实验以及小课题科研项目等创新活动;人文经管类专业可以根据专业需求,安排学生进行社会调查、学年论文写作、案例研讨或者开展经典著作研读等活动。

学校各类实验教学中心、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本科生免费开放,提供场地和仪器设备支持,支持参加项目的学生在第三学期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训练活动。同时本科教学实验要做好实验室开放网上预约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校级(含校外)本科生学业竞赛项目立项名单并核拨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2019)厦大教17号〕,学校重点资助一批在第三学期开展的、学科覆盖面广、学生受益面大、有利于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的跨学科学业竞赛活动;同时还立项资助一批校外学业竞赛项目,优先支持跨学科团队、国际化、高水平的品牌赛事。第三学期学业竞赛活动安排,将在教务处主页和厦门大学本科生创新网(cxw.xmu.edu.cn)公布。

各学院要把第三学期学生科研创新活动与本科生导师制结合起来。原则上,每个本科生导师要指导其学生(外出实践学生除外)至少参加一项科研训练或创新创业活动,并作为本科生导师考核要求之一。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从企业聘请导师指导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本科生导师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的活动经费从本科生导师经费中列支。

五、继续组织具有学科特色的暑期学校

鼓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优势,做好暑期学校的组织工作,各学院应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暑期学校的内容和形式,扩大暑期学校的受益面,提高暑期学校质量,暑期学校内容包括邀请校内知名学者讲课或开设讲座、开展学业竞赛、组织举办实验邀请比赛、校外实践考察等活动。理论上每个学院应至少举办一场暑期学校。

实施教学改革计划以及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的学院要举办具有学科特色的暑期学校,积极聘请境内外学者专家开设全英文课程或讲座,举办个性化实验或实践教学活动,增强校际间学生与学术交流,拓展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学生国际学习与交流能力。

学院按照《厦门大学优秀本科生暑期学校(夏令营)资助办法(试行)》〔(2014)厦大教40号〕要求进行组织申报立项并填写《厦门大学优秀本科生暑期学校计划书》(附件6),学校将根据申报和完成情况审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六、其他方面教学安排

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可利用第三学期安排辅修课程。各单位对学有余力的学生,可在第三学期安排部分提高性课程。

开设公共课的单位,须利用第三学期给需要重修的学生安排重修课程。

各学院要针对部分毕业班学生,其个别课程(一般限2门以内)不及格或缺少量学分的,在第三学期积极创造条件,允许学生参加重修。

七、第三学期教学安排要求

规范第三学期教学及课程秩序管理,除学校同意安排的外出实习、实践等交流学习活动之外,学生不得无故请假。各个学院要为每个年级每个专业的学生提供不少于5学分的教学内容。

第三学期开设的1学分理论课程一般安排20学时(每周2次课,每次2学时),实验、实践课时根据各院系实际情况安排。特殊情况需要集中上课的校外专家,其在校时间不得少于一周。

除讲座之外,第三学期所有教学活动都应列入开课计划并录入系统。第三学期课程选课人数一般达15人以上方可开课。所有任课教师都应按照开课计划上足课时,各个学院要加强对课堂考勤管理及考核环节管理。

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如下教学时间安排表落实第三学期教学安排:

7-10周:落实第三学期各项教学活动,包括聘请校外专家开设讲座、课程、安排学生外出实习实践活动,并录入第三学期开课计划,原则上每天第七至第八节课不安排教学任务。

11-13周:排课

14-15周:选课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认真落实今年第三学期的课程,并于427日前将第三学期课程及任课教师全部落实并录入开课计划。其中:

1.《校外专家开设课程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教学科;

2.《国内外专家学者开设讲座、授课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liuh920@xmu.edu.cn

3.各学院及时做好校外专家信息登记工作,具体登记信息见《校外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5);

4.《优秀本科生暑期学校计划书》(附件6)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教学处教学科,联系人:刘辉,电话:2182250

5.《实训计划安排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实训部(嘉五403),电子版发送至:sxzx@xmu.edu.cn,联系人:童刚清,电话:2181337

6. 短学期结束后,各单位应做好总结,积累经验,不断提高短学期教学质量。总结报告字数应不少于3000 字,内容应包括:短学期教学和实践活动组织与管理情况、课程和讲座开设情况、实习实践活动情况、本单位相关工作特色经验与做法、各项活动相关图片、视频资料等。

 

附件:附件1-5.xls

      附件6 优秀本科生暑期学校计划书.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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