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办本、专科毕业证明书和学士学位证明书的办法
根据教育部文凭管理的有关规定,毕业生因遗失、损毁等原因,可以申 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具体程序如下:
1、 补办人(可委托他人)向教务处学务科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补 办原因、补办人出生年月、籍贯、性别以及毕业年份和专业;
2、 厦门大学档案馆查档;
3、 核实无误后,由学务科开具证明,并交由申请人自行到地区级以上党政 机关报社办理登报申明(文革前的毕业生可不必登报);
4、 申请人携带登报声明原件、查档证明、一张二寸正面免冠相片到学务科办理补办手 续。
补办学士学位证明书的程序同上。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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