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
报到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和交流生应于2月17日报到注册。为严格规范本科生学籍管理,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优良学风,各学院应严格落实、做好新学期本科生报到注册管理工作。现就开学初报到注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认真组织报到、完费注册工作。
按照文件《厦门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门大学各类学生完费注册管理暂行规定》,所有在读本科生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可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未报到的学生,以及注册前未缴清学费或办理绿色通道的学生,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本科在籍生(含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和来校交流的本科生均需按时报到注册。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休学(保留学籍)已获批的学生不需要办理报到注册手续。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需返校注册的学生应在注册前办理复学手续。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学生、永久结业学生和退学学生等不在籍的,不予报到注册。
学院报到注册管理人员通过学生工作平台(xsgzpt.xmu.edu.cn)进行报到注册和请假销假管理,确认学生完费、报到、注册后,负责在完费注册学生的学生证上盖注册章。管理人员应当提早熟悉并指导学生报到注册和请假销假,并负责维护系统报到注册数据。(详见附件1)。
2.严格请销假制度。
各学院应按照《厦门大学本科生考勤与请假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请销假流程,严格请假条件,加强请假审批管理。
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学生应提前在报到注册系统办理请假手续,由学院审批决定是否准假、暂缓注册。学生返校后应及时通过系统销假、报到、注册,销假时附相关请假事项的证明材料。暂缓注册期以两周为限。
3.加强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学生的教育管理。
(1)对于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各学院应及时与学生本人或其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对于联系不上的学生,应于2月18日前将情况说明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管理科。
(2)学校将通报各学院本科生报到注册情况及无故未按时报到学生名单,数据来源为报到注册管理系统(截点为2月18日上午10:00)。对违反学校规定,未按时到校注册且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包含虚假注册),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根据《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文)]规定,对“无故未到”的学生,可取消其评奖评优参评资格。
4.加强对未完费报到注册学生的教育管理。
(1)按照学校要求,请务必完费之后取得选课资格再行选课,没有选课资格者不得进入选课系统选课。
(2)自注册日起算第三周,3月8日前,逾期两周未注册的本科交流生名单,由学院从OA办公系统报送教务处(附件2)。工作联系人:甘老师,2182252。
(3)自注册日起算第三周,3月8日前,逾期两周未注册、符合应当退学情形的本科生名单,由学院从OA办公系统报送教务处(附件3、4)。工作联系人:游老师,2182252。
附件:1.
老生报到注册操作手册(学院端、学生端).rar
附件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逾期两周未注册的本科交流生名单.xlsx
附件3: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逾期两周未注册的本科生名单.xlsx
附件4:厦门大学本科生退学报告表(学院专用).doc
教务处
2019年1月16日